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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期|111.05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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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社團及團體活動之防疫措施
1110514更新
因應疫情影響並配合本校遠距教學時程,即日起至學期末之社團相關活動請遵守下列事項:
1.所有社團課程或活動(含梯隊、營隊之演練與籌會),全面改採遠距線上實施,若為無法避免接觸之實體課程或活動等均暫緩實施。
2.活動中心教室、大禮堂及社團辦公室暫停開放。
如有公務或進社辦拿取重要物品需求,請先至課外活動組。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請各社團做好防疫措施及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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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社團及團體活動之防疫措施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Student Clubs and Group Activities’ Epidemic Prevention Measures
壹、 重要防疫措施及通報之宣導:
一、宣導最基本且最重要之防疫措施: 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應在家休息。學生社團及團體應於活動開始前進行防疫宣傳,宣傳素材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網站: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VOFCg57Yk3iO3I_WxoXOIA。
二、通報資訊: 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之人員應即通報本校校安組(02)-27332840(24小時專線)及衛生保健組校內分機82047、82048、82248(日間電話)。
貳、學生社團課程及活動(含開會)之舉辦:
一、辦理社課及活動之主辦社團或團體應施行以下之衛生防疫措施:
(一)辦理前依國內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現況,進行風險評估。
(二)針對參加人員實施體溫量測,有發燒者(耳溫≧38°C、額溫≧37.5°C)則制止其入場,如身體不適仍請避免參與社課及活動。
(三)採實聯制,辦理前須製作參加人員(含工作人員)名冊及聯絡方式,辦理時準備現場簽到表並確實簽名,簽到表於社課及活動結束後由社團自行存查。
(四)應採固定座位、保持社交距離(室內前後左右間隔1.5公尺)方式進行,並請紀錄社課及活動中之實際座位表,請於結束24小時內將參與人員(含老師)座位表回傳給課外活動組信箱。如為無法固定座位之活動,請拍照或錄影留存,並提供參與人員簽到表(應確實簽名)。
(五)參加人員應全程配戴口罩,演講、歌唱、舞蹈類課程及活動亦須全程配戴口罩。吹奏類課程如有隔板,則可進行實體課程,演奏時可短暫脫下口罩,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無隔板時,仍應戴口罩。
(六)過程中禁止飲食。
(七)參加人員應隨時維持手部清潔,依據活動的人數及時間,備妥備用之藥用酒精或乾洗手液及口罩等。
(八)如辦理地點在室內,應打開窗戶並隨時保持空氣流通。
(九)如無法依前述規定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建議取消或延後辦理。
二、如有教職員生確診,其接觸者(確診個案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應暫停參與實體社團課程及活動(含開會),並改採遠距形式辦理,後續處理依衛生單位所提供疫情調查結果辦理,如下:
(一)單一社團辦理之課程與活動參與者如無被衛生單位認定為確診者或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可恢復實體課程及活動。
(二)單一社團有一位學生經衛生機關認定為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且經疫調足跡涉及該社團辦理之課程或活動,由指導教師與社團學生取得共識後得採遠距方式辦理課程及活動,遠距時間依國家防疫政策規定之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天數辦理。
(三)社團指導老師經衛生機關認定為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請老師衡酌身體現況如仍可授課則改採遠距教學,遠距時間依國家防疫政策規定之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天數辦理。
參、大禮堂、活動中心等場館於防疫期間之衞生管理與防疫措施:
一、大禮堂、活動中心405及406:
(一)活動主辦單位於各活動教室入口設置體溫檢測站,進行進出人員之控管。
(二)活動主辦單位應提供75%酒精或乾洗手,參與人員應配戴口罩。
(三)活動後場管人員應以1:100漂白水稀釋液擦拭門把、講桌、麥克風、電燈開關等。
二、學生活動中心其他空間(包含社團辦公室)
(一)使用中應全程配戴口罩並禁止飲食,進出活動中心前、後使用藥用酒精或乾洗手消毒手部。
(二)各社團辦公室請準備進出紀錄表(紙本或線上表單皆可),人員進出社辦時請確實簽名紀錄,並於每日晚上12時前將當日社辦進出紀錄表回傳至課外組信箱,進出紀錄表格式請參考附檔。
(三)各社團成員應自行健康管理,如身體不適、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之社員應避免進入社辦與活動中心。
(四)使用場地時應打開窗戶,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暫不使用空調。
(五)清潔公司每日進行清潔、消毒。
(六)若被發現使用場地違反防疫規定之情形,將暫停該社團借用課外活動組管理場地之資格至學期末。
肆、本防疫措施配合未來疫情狀況與本校防疫措施,滾動修正。
伍、本防疫措施如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有牴觸,悉依該中心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