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之衛生管理與實務供應異常處理原則

衛生督導管理方面

1. 審查廚房作業人員之健康檢查報告。

2. 每週不定時檢查餐廳衛生,予以督導

3. 抽檢餐廳食物及製冰機冰塊檢驗。

4. 辦理餐廳從業人員之職前及在職訓練及衛生講習。

5. 實施餐廳問卷調查、統計分析與公布。

 

校內餐廳食物供應異常處理原則

一、  上班時間

1.  當發現異常食物時(如:食物中有異物、食物不熟、食用後有不適症狀等),請立即與衛生保健組聯絡,並保留物證(殘餘食物或異物)。

2.若同學僅於留言版或 BBS 上發表文章,限於證據力不足或事過境遷,已無法追溯,恐難與廠商據理力爭。請同學把握舉證的重點『儘速』與『物證』。
  若有疑問請洽衛生保健組聯絡 電話 : 6639-6688 轉 82047 、 82048 、 82347 、 82248

二、下班時間

請與值班教官聯繫,並需保留相關物證。

校安組: 24 小時專線電話 27332840 
或學校總機電話 27321104 轉 82052 、 82352 、 82053 、 82353 、 82056 、 82356 、 82057 、 8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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