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精進學習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0年12月10日(週五)止,歡迎同學踴躍申請!!
主旨:111年「精進學習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0年12月10日(週五)止,請各系所協助轉知經濟弱勢學生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擴大高教深耕計畫理念,扶助學生基本生活需求並鼓勵學習,依據本校「經濟弱勢學生學習助學金實施要點」,特設立「精進學習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經濟弱勢學生(不含境外生、僑陸生、在職專班學生),共計以下九大類學生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五)原住民族學生。
(六)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學生。
(七)符合本校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師資生助學計畫學生。
(八)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九)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10日。
四、申請表格:
(一)請填具「精進學習助學金申請表」(或至表單下載-七、高教深耕經濟弱勢學生學習輔導)
(二)109年度父母和學生本人共計3人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所得總額)
(三)109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新生不需檢附)
(四)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請依上述時間送交至學務處生輔組顏小姐(地點: 原資中心A112b)。
五、助學金名額及金額:20名,每名4萬元為原則。
六、助學核發條件:111年分兩次核發(6月及12月),每次發放2萬元。第一次於5月底前至少完成「申請時所填列的學習項目」之一半,第二次於11月底前完成其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