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住宿生因課程需求有延長住宿(1/23-1/26)及第17、18週彈性教學提前退宿申請表單
由生輔組在2021-12-08發布
1.配合本校第17、18週(1/10-1/26)教師彈性補充教學時間,考量同學可選擇提前離宿,擬利用網路表單調查住宿生是否申請提前退宿,申請者將退還兩週住宿費1,000元整(第17-18週)或退還一週住宿費500元整(第18週),以確保學生權益。
2.另因本學期封宿日期為111年1月23日,配合第18週教師彈性補充教學時間至1月26日,擬開放有實際課程需求住宿生,申請延長住宿至1月26日,此三日住宿費擬不另收費。
3.表單填寫日期 : 12/10上午10點 至12/23下午15點止,逾時不予受理,未填寫者視為無延長住宿及無提前退宿需求,不予延長住宿及申請退費。